危废贮存设施运行主要要求
一、容器和包装物要求
·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
·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
·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
二、贮存设施运行环境管理
·应定期检查危废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三、贮存点环境管理要求
·贮存点:危废登记管理单位用于同一生产经营场所专门贮存危废的场所或产生危废的单位设置于生产线附近,用于暂时贮存以便于中转其产生的危废的场所。
·贮存点应具有固定的区域边界,并应采取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的措施。
·贮存点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
·贮存点贮存的危险废物应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不应直接散堆。
·贮存点应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