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仓库规范化管理明细
1、危险废物仓库应独立、封闭、锁防盗,仓库应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危险废物仓库管理责任制应在墙上;
2、仓库地面要防渗,顶部要防水防晒;地面和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门口要设置围堰;
3、储存危险废物为液体的仓库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如托盘、导流沟、收集池),储存危险废物为挥发性气体的仓库必须有导出口和气体净化装置;
4、仓库门上应张贴包含所有危险废物的标志和标志。仓库对应的墙上应有标志。不能放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包装。包装桶和袋子上有标签;
5、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不能混合,不同的危险废物分开存放,设置隔断隔离;
6、仓库现场应有危险废物台账和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回收后应保留三年;
7、装载液体和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有足够的空间,容器顶部和液体表面之间应有超过100毫米的空间。储存装载液体和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表面无裂缝;
8、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天消毒,消毒后放入容器中。常温储存期不得超过一天,5摄氏度以下冷藏期不得超过7天;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以1万-10万元罚款;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使用污染处理设施或者拆除、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的,处以2万-20万元罚款;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2万-20万元罚款;未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以5万-20万元罚款;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的,处以3万-10万元罚款;未经安全处置,混合收集、储存、运输、处置不相容的危险废物的,处以3万-10万元罚款;未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丢失、泄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处以3万-10万元罚款;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散落危险废物的,处以3万-10万元罚款;未制定危险废物事故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