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固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相关规范
一、新增固废数据直报规范
通过开放的数据对接接口和数据直接报告功能模块,我国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实现了省级自建固体废物系统、地方固体废物信息系统、企业和第三方固体废物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明确网络连接区的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规范和统一编码规范。
二、新增企业和第三方固废信息系统建设规范
新增企业和第三方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生产企业、集中应用处理企业、运输单位和收集企业可以通过自建信息系统或第三方平台进行固体废物管理。公司可根据公司要求管理危险废物基本信息、设施信息、电子台账、转移和信息申请。同时,还可进行危险废物仓储管理、预警提醒、智能分析等模块建设,实现智能化、精细化管理。
三、新增“智能监管引导”部分
各主管部门和企业可参照本规范开展物联网智能管理建设,以物联网技术为出发点,提高危险废物过程控制数据收集的及时性和真实性,选择电子地磅、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综合智能监控方法,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可追溯性。同时,明确指出,电子标签、电子地磅、视频监控、定位系统、综合智能集成设备等相关物联网设备应符合我国安全、功能、数据完整性等条件,设备应按相关标准通过第三方机构的检测和评价。
上海协讯软件开发的智能危险废物管理终端和配套的智能管理系统可以充分满足《通则》的要求,将物联网与信息相结合,构建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物联网感知、智能分析、数字视觉订单、可视化技术等,实现危险废物仓储、智能称重、可追溯码打印、一键生成电子台账、批量仓储、一码可追溯性,完成危险废物运行全过程自动化管理,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效率,控制企业运营成本,实现精细管理、全过程管理、全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