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实验室危险废物?
实验室危险废物是指生产、研究、开发、教学、检测(监测)活动中,实验室产生的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固体废物。
二、适用范围?
1、适用本指南
研究、开发、教学、环境检测(监测)等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不包含感染性医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900-047-49)及废弃危险化学品(900-999-49)的污染防治。
2、参照执行
实验室产生的废镉镍电池、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900-044-49)、实验室废气治理中产生的废活性炭(900-039-49)以及工业企业产生的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
三、如何实施管理工作?
实验室及其设立单位是环境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做好 危险废物源头分类、投放、暂存、收运、贮存及委托处置等工作。
1、产生单位的实验室:产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包装、贮存点暂存。
2、产生单位:内部转运、贮存。
3、转运和收集单位:转移。
4、处置利用单位:处置、利用
四、实验室危险废物如何分类?
1、废弃危险化学品
2、液态废液
(1)有机废液:高卤素有机废液(卤素含量>5%)、其他有机废液
(2)无机废液:含氰废液、含汞废液、酸性废液(pH<6)、其他无机废液
3、固态废物:废弃包装物及包装容器、其他固态废物(含实验中使用的手套、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