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园区环保部门人力资源的缺乏对环境控制提供了更多的考验。
环境管理体系以工业区环境综合监督要求为导向,构建园区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了解园区档案信息、污染物排放信息、生态环境监督信息等信息,建立从园区信息综合监督、环境问题闭环管理、园区生态环境评价到可视化展示的信息管理平台,为工业区优质发展提供准确、多样化、定制化的环境信息服务。为环境决策和空间环境管理提供支持。
一、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现状
1、危险废物类型复杂,人工记录容易出错
2、重复工作,效率不高:台账记录表需要手动填写,然后手动录入电脑,生成文档
3、危险废物管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较差:问题处理进展不能实时跟进和准确处理
4、监督不到位:危险废物管理不能立即直观监督,监督内容有限,监督效果差
5、新导则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标准化要求更高
二、优势解读:危险废物出入库电子台账系统
1、账表一键生成,数据验证更新:危险废物生成,进库账表一键生成,重量校正,统一数据
2、数据自动分析归纳、账表一键生成:危险废物出库、处理/使用账表一键生成、数据自动验证、闭环流程
3、节省时间和劳动力成本:一份报告可节省98%的时间、70%的工作量和90%的人为因素机会,大大降低重复工作、人为因素,降低公司成本和质量。
三、系统设计依据:危险废物出入库电子台账系统
《新固法》
第三十六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4.1.1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
4.3 规定的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
明确危废电子管理台账法律地位
6.1.3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分为电子管理台账和纸质管理台账两种形式。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企业自建信息管理系统或第三方平台等方式记录电子管理台账。
管理台账2023年开始启用上报
7.2 申报周期 根据危废重点监管单位、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单位,危废台账提报频次变更为月、季度、年